摘要:目的观察采用多角度牵拉治疗痉挛型小儿脑瘫剪刀腿的临床疗效。方法例患儿随机分成两组,对照组70例采用上田疗法中的下肢法治疗,治疗组采用多角度牵拉的方法治疗,两组均一天治疗一次,20次为一个疗程,连续治疗3个疗程后观察两组之间的临床疗效有无差异性。结果治疗组显效率62.86%,对照组显效率41.43%,治疗组显效率高于对照组(P<0.05),治疗组有效率94.29%,对照组有效率85.71%,治疗组有效率与对照组没有明显差异(P>0.05)。结论多角度牵拉治疗痉挛型小儿脑瘫剪刀腿的临床疗效中显效率要高于上田疗法中的下肢法治疗,有效率上两者没有明显的差异性。
1、对象选定,采用方法及判定标准
1.1对象
选取年3月至年3月河南中医院小儿脑病康复科病房收治的例痉挛型脑瘫伴剪刀腿异常姿势的患儿,男92例,女48例,年龄1至3岁,平均年龄(2.05±0.12)岁,将采用上田疗法中的下肢法治疗的设为对照组,采用多角度牵拉疗法的设为治疗组,每组各70例患儿。
对照组男47例,女23例,平均年龄(2.11±0.14)岁,治疗组男35例,女25例,平均年龄(2.01±0.11)岁。统计检验显示,两组患儿的性别、年龄等基线资料的差异性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诊断标准
脑瘫的诊断标准及特异性的异常姿势(剪刀腿):必备条件是:(1)持续存在的中枢性运动障碍;(2)运动及姿势发育异常;(3)反射发育异常;(4)肌张力及肌力异常。
参考条件是:(1)引起脑瘫的病因学依据;(2)头颅影像学佐证(MRI、CT、B超)等。
1.3纳入标准
(1)满足以上诊断标准。(2)肌张力Ⅲ级以上(髋关节外展屈曲,膝关节屈曲,踝关节背屈的Ashworth痉挛评定均在Ⅲ或Ⅲ以上)。(3)特异性异常姿势,双下肢硬性伸展且相互交叉。(4)(5)年龄1至3岁。(6)病例资料完善。
1.4排除标准
(1)有皮肤病及传染性疾病者。(2)家长不配合治疗者。(3)与本病有相似临床表现的其它疾病患儿,比如脑炎后遗症等。
1.5治疗方法
两组患儿除周六周日外,一天治疗一次,一次半个小时,20次一个疗程,基本4周,然后回家歇两到三天,继续开始第二个疗程,连续治疗3个疗程。
对照组:采用上田疗法中的下肢法,主要由三个阶段组成,第一阶段使患儿足趾跖屈,踝关节最大程度的跖屈,把足跟向膝关节方向按压,使髋关节、膝关节尽量伸直,此种状态保持3分钟。第二阶段治疗师使患儿踝关节背屈,同时髋关节及膝关节同样屈曲,然后再跖屈,相应地髋关节、膝关节逐渐伸展恢复为伸展位,如此反复交替进行15次。第三阶段使患儿踝关节跖屈,髋关节、膝关节充分伸展位保持3分钟。
治疗组:先按揉双侧大腿内收肌各1分钟(两侧一共按揉2分钟),然后让家长配合,按压住患儿一条腿,医生将患儿另一条腿扳开,待两腿成度角时,用双肘压着患儿膝盖,使患儿两腿保持度角(整个过程大约耗时1分钟),将患儿从仰卧位扶至坐位,也就是横劈叉(保持2分钟),然后使患儿躯干扭向一侧,从横劈叉变为纵劈叉,然后再将患儿躯干转向另一侧(一侧保持2分钟,两侧共耗时4分钟)。整个过程耗时大约9分钟。
1.6判定标准
分别在治疗前与治疗3个疗程后,由同一评估师根据改良Ashworth来评定。根据Ashworth痉挛分级评定,治疗后肌张力降两级或两级以上为显效,肌张力降一级为有效,肌张力不降级甚至继续增高为无效。
1.7统计学处理
采用独立样本四格表资料的X2检验(卡方检验)
将试验数据做成表格如下
组别
显效(肌张力降两级及以上)
有效(肌张力降一级)
无效(肌张力不降甚至继续增高)
对照组共70例
29例
31例
10例
治疗组共70例
44例
22例
4例
以上表格又可以拆分成两个四格表形式的表格
一显效率四格表
组别
显效
其他(包括有效与无效)
对照组共70例
29例
41例
治疗组共70例
44例
26例
1、建立检验假设,确定检验水准
H0,认为治疗组与对照组的显效率差异是由抽样误差所造成的。
2、计算检验统计量v(自由度)与X2(卡方值)
根据自由度公式v=k-1-s=(R-1)(C-1)得出v=(2-1)(2-1)=1注R为四表格中的行数,C为四表格中的列数。
根据计算X2值的四格表专用公式X2=(ad-bc)2n/(a+b)(c+d)(a+c)(b+d)得出显效率的X2=(29×26-41×53)2×/(29+41)(44+26)(29+44)(41+26)=11.76
3、确定概率P值,作出统计推断
根据自由度与X2值的数值来查X2界值表,得到P值远小于0.,当P值<0.05时就可以说对照组与治疗组之间的疗效差异是由抽样误差造成的可能性低于百分之五,所以拒绝H0,接受H1,治疗组在显效率上明显优于对照组。
由统计推断形成的表格
组别
显效
其他(包括有效与无效)
显效率
对照组共70例
29例
41例
41.43%
治疗组共70例
44例
26例
62.86%
X2值
11.76
P值
P<0.05
二有效率四格表
组别
有效(包括显效与有效)
无效
对照组共70例
60例
10例
治疗组共70例
66例
4例
1、建立检验假设,确定检验水准
H0,认为治疗组与对照组的显效率差异是由抽样误差所造成的。
2、计算检验统计量v(自由度)与X2(卡方值)
根据自由度公式v=k-1-s=(R-1)(C-1)得出v=(2-1)(2-1)=1注R为四表格中的行数,C为四表格中的列数。
根据计算X2值的四格表专用公式X2=(ad-bc)2n/(a+b)(c+d)(a+c)(b+d)得出有效率的X2=(60×4-10×66)2×/(60+10)(66+4)(60+66)(10+4)=2.86
3、确定概率P值,作出统计推断
根据自由度与X2值的数值来查X2界值表,得到P值介于0.05与0.1之间,当P值>0.05时就不能确定治疗组与对照组之间的疗效差异是否由抽样误差造成的,所以接受H0,治疗组在有效率上不能确定与对照组有明显差异。
由统计推断形成的表格
组别
有效(包括显效与有效)
无效
有效率
对照组共70例
60例
10例
85.71%
治疗组共70例
66例
4例
94.29%
X2值
2.86
P值
P>0.05
3讨论与结论
痉挛性脑瘫是小儿脑瘫中最常见的一种,而双下肢硬性伸展且相互交叉,所谓的剪刀腿又是痉挛性脑瘫中最长出现的异常姿势,导致此种异常姿势出现的原因可能与大脑损伤或发育不全导致对下位运动神经元的制约能力缺少导致无法制约下位运动神经元的过度兴奋,形成过高的肌张力,尤其是下肢伸肌肌张力异常增高,导致出现异常姿势,肢体活动受限,从而全面影响患儿的运动能力的发展。我采用多角度牵拉的方法对痉挛型脑瘫患儿的治疗特点在于牵拉的肌肉较多,在整个治疗过程中依次牵拉了腘绳肌、小腿三头肌、内收肌等多块肌肉,而对照组采用的上田疗法中的下肢法只是牵拉了胫前肌与小腿三头肌,并且通过对比试验得出的数据可以看出采用多角度牵拉的治疗组无论是在显效率还是在有效率上均优于采用上田疗法中的下肢法,尤其是在显效率上,治疗组与对照组的P值远小于0.05达到了0.以下,证明两组治疗效果在统计学上具有明显差异性,而有效率上治疗组虽然优于对照组,但是治疗组与对照组的P值大于0.05,介于0.05与0.1之间,所以在统计学中没有明显差异性。
结论我认为采用多角度牵拉治疗痉挛型脑瘫患儿的剪刀腿在显效率上要高于采用上田疗法中的下肢法,而在有效率上两者没有明显的差异性。
张猛赞赏